顺风车服务每车每天不超过2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营运秩序,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,合理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私人小客车合乘(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)、网约车经营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,保护合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。内容
顺风车服务每车每天不超过2次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营运秩序,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,合理厘清非法营运行为与私人小客车合乘(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)、网约车经营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,保护合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。内容主要包括合乘的定义定性、合乘各方(合乘平台、驾驶员、合乘者)的权利义务、驾驶员及车辆的最基本条件、合乘频次、费用分担原则等。其中结合实际特别强调的有:一是定义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的方式是“通过互联网”,以厘清网约车经营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;二是规定合乘次数为“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”,适合当前实际,但也要求合乘车严格遵守规定。
南宁市通过制定试行政策积极探索,并将根据今后市场情况的变化,积极进行调整,全力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。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这一新的出行方式,南宁市一方面给予鼓励,另一方面明确合乘的互助性质,规定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,每日提供合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,免费互助的每日提供合乘次数则不受限制。